各科研相关人员: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申报工作安排,现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 ,并就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
1.申报资格和要求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 2022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 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 2)。
2.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名额根据上一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和获奖情况测算确定,江西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限报20项,其他本科高校限报10项,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限报2项。南昌大学为部省合建高校,申报指标由教育部单独下达。
3.请各学院将审核合格的纸质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于2025年11月3日15:00前报送科研处303,逾期将不再接受申报材料,申报者和申报学院须对提交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教育科学研究”专区
1.申报资格和要求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除外。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专区评奖工作实施办法(附件4)有关规定。
2.本专项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名额根据高校获教育科学研究 省部级以上奖项、项目等综合测算后确定,江西师范大学限报6 项,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限报5项,赣南师范大学限报4项,江西 农业大学等其他7所研究型建设高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 位和上饶师范学院(师范类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限报2项,其他高校限报1项。各设区市限报1项。南昌大学为部省合建高校,申报名额单独下达,不再另外分配指标。
3.申 报 者 访 问 ( 无 需 登 录 ) 全 规 办 官 方 网 站(https://onsgep.moe.edu.cn) 的评奖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 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进行填写。各学院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并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专区申报评审表》的WORD版和成果及佐证材料的PDF版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统一命名为:学院+“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yylnanjing@163.com,逾期将不再接受申报材料。申报者个人须对提交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科学研究处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