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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时间:2015-03-24 00:00:00 来源: 作者:科研处 点击数:126
说明:材料请于2015年4月2日前报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到科研处汪芳莉邮箱:wfl771203@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汪芳莉 金晓虹 联系电话:8384958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企业)社联、省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社联(科研处)、省直单位科研部门:
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赣社联字[2005]43号)和《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1)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方针、政策,坚持科学、民主、公平、公正评选原则,鼓励和调动我省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实现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智力支持。
二、参评成果时限: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在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符合《实施细则》评奖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三、学科分类:此次评奖,以著作类、论文类、应用对策研究类和科普、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四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2个学科申报(见附件2)。
四、申报办法:
1.凡属本次参评范围的成果,由作者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选择申报成果形式和学科。
2.实行属地申报制。省级单位、驻赣中央机构或省属和军队院校及科研机构的作者,向所在单位申报;省属学会的作者向所在学会申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的作者、设有社联的企业的作者向各设区市(省直管县、企业)社联申报;各县(区、市)单位向所在的设区市社联申报。以上各受理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省社联学会工作处。
3.每位申报者只能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一项成果;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
4.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见附件5,用A4纸填写打印)一式6份。
5.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成果原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突出重点,不超过50个页码)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保留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另5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用A4纸复印)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6.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其材料,评审结束后由省社联学会工作处留置存档,不论获奖与否,均不退还本人。
五、申报时间:自2015年3月20日起至4月20日止。
请各受理单位将申报材料连同用A4纸填写打印的《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登记表》(见附件3)、《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各1份(并附电子文档)于4月20日前送省社联学会工作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青 陈燕清
电 话:0791—88591160 88592716
电子邮箱:xhgzb@163.com
网 址:www.jxss.net.cn(提供评奖实施细则及相关电子表格下载)
地 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649号
邮政编码:33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