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链接

部门简介

科研处工作职责
时间:   来源:  作者:  点击数:1336


科研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学术交流、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实施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国家、省、市及学校的科研政策与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全校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研究机构建设等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与分配等工作。

二、根据国家、省、市科学研究和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订学校科学研究、科研考核与奖励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

三、根据学校办学思路与定位,负责学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资源配置、统筹、协调工作。组织和督促各院系(研究院、所、中心、基地)年度计划的实施。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研究和掌握各类项目的研究进度和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指导全校科学研究工作。

四、做好科学研究的项目管理(立项、申报方案论证等)、成果管理(科研人员、成果鉴定、成果评奖、推广等)及科研统计工作(科研机构、人员、项目、经费、成果、年度计划执行总结等),负责各类科研平台、科研奖项的申报;建立科研人员和科研项目档案,及时编报有关科学研究的统计报表。

五、负责学校学术交流活动和科普宣传工作,做好学校学术团体、各类研究基地、创新团队等研究机构的宏观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术专著的出版和科研资料交流的审定。

七、负责组织专利、软件著作、质量标准等各类知识产权的申报与审核、保护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与各级业务主管、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组织校地科研合作和服务社会工作,为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立校内外对接平台和联络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学校学术道德规范的监督工作。

​十、做好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