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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要求
时间:2015-03-05 00:00:00   来源:  作者:科研处  点击数:161

        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梦为指导,坚持在“实事”中“求是”的科学研究理念,即通过对教育实践的观察和实验,去发现教育现象中新的特点、本质及其客观规律,为教育发展和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具体要求如下:
一、按选题名称进行研究(权重:0.4)
    1.体现出了课题名称的明确指向;
    2.反映出了课题名称所要研究的内容。
二、归纳出课题研究的客观结论(权重:0.2)
    1.结论源自客观事实,而非不经任何检验的主观看法;
2.结论简单明了,符合课题名称要求。
三、提供规范的“课题研究报告”(权重:0.4)
    1.研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文献综述、研究问题、研究假设、理论基础、研究框架、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结论;
    2.研究报告字数:一般课题字数不少于1.5万字,重点课题字数不少于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