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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10 15:41:4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604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江西省委

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情,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9〕43号),启动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为做好我省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获得国家重要科技奖项或入选国家重大人才计划的,以及入选省“双千计划”青年项目、“井冈青年学者”奖励计划、省科技创新杰出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的优秀人才,优先推荐。

(四)围绕重大产业、优势产业,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优先推荐。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和方式 

根据科协发组字〔2019〕43号文件要求,我省可推荐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15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推荐方式如下: 

(一)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可分别推荐候选人5名,省教育厅、省国资委可分别推荐候选人10名,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林科院可分别推荐候选人4名,其他省直有关单位可推荐候选人1名; 

(二)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候选人2名,各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可推荐候选人2名; 
  (三)各设区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科协、团市委可共同推荐候选人5名。 

所有候选人均应通过上述推荐渠道产生。科技工作者特别集中的推荐渠道,经江西省中国青年科技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各设区市拟推荐的候选人,经评审会议评审,由市委人才办统一汇总审核后推荐上报。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五)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六)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根据要求,组织推荐候选人填写书面材料,并制作电子版材料,书面材料与电子版材料须保持一致。本通知及附件可登陆江西省科协网站(http://www.jxkx.gov.cn)公告栏下载。 

(一)书面材料

1.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以及确定推荐的人选等。推荐情况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1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3.《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汇总表》1份,由各推荐渠道填写,并加盖公章。

4.推荐候选人个人业绩材料1份,简要描述候选人取得的重要学术成果及获得的重大奖项等,字数在500字以内。

5.有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3)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二)电子材料 

1.《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

2.《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

3. 推荐候选人个人业绩材料。

(三)报送时间、方式 

请于2019年10月17日前将候选人书面和电子材料报送至省科协。材料可由推选单位现场报送,也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请于10月17日前寄达。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其他方式报送的材料原则上不予接收。因推选单位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推选单位承担。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五、组织领导 

成立江西省中国青年科技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江西省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负责同志和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织人事部,负责推荐评选的日常工作。

六、联系方式 

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 

联 系 人:彭小卫   胡锦文  

联系电话:0791-86261596,18007095877,15879047719  电子邮箱:jxskxzrb@126.com

收件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洪都中大道248号

邮     编:330002

附件:1.《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样表)

2.《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汇总表》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江西省委

2019年9月29日


附件1

中国青年科技奖

推 荐 表

人选姓名

专业专长

推荐渠道

工作单位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



填表说明

1.人选姓名:填写推荐人选姓名。

2.推荐渠道:填写推荐渠道名称,其中由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团委联合推荐的,填写4家单位的名称。

3.工作单位:填写候选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为法人单位。

4.专业技术职务:应填写具体的职务,如“教授”“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等,请勿填写“正高”“副高”等。

5.工作单位及行政职务:属于内设机构职务的应填写具体部门,如“XX大学XX学院院长”。

6.单位所在地:填写到设区市。

7.声明:由候选人本人对全部附件材料审查后签字。

8.推荐意见:单位推荐填写“十一、推荐意见(单位推荐用)”。

9.工作单位意见:由候选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填写,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意见中应明确写出是否同意推荐。

候选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与实际就职单位不一致的,实际就职单位应同时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10.推荐单位意见:须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意见中应明确写出是否同意推荐。省直单位推荐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地方推荐的,由设区市科协负责人签字,加盖设区市科协公章;学术团体推荐的,由理事长(会长)签字,或理事长(会长)授权的副理事长(副会长)签字,并加盖相应学术团体公章。

一、个人信息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出生日期


民 族


学 历


学 位


籍 贯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专长


所属一级学科


所属二级学科


学科组

□数理科学组□化学与化工组□地球科学组□生命科学组□机械与运载工程组□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组□材料科学组□通信工程组□信息技术组□能源与矿业工程组□环境与轻纺工程组□农林科技组□畜牧兽医和水产科学组□基础医学和中医药科学组□综合组

工作单位及

行政职务


单位性质

□政府机关 □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 □其他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外资企业 □其他

通信地址


单位所在地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


手 机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二、主要学历(从大专或大学填起,6项以内)

起止年月

校(院)及系名称

专业

学位

































三、主要经历(8项以内)

起止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四、重要学术组织或期刊任(兼)职(8项以内)

起止年月

名 称

职务/职称

























五、重要科技奖项情况(8项内)

序号

获奖时间

奖项名称

奖励等级(排名)

































六、获国家重要科技奖项或入选国家重大人才计划,以及入选省“双千计划”青年项目、“井冈青年学者”奖励计划、省科技创新杰出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情况(5项内)

序号

年度

项目名称
















七、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

本栏目是评价被推荐人的重要依据。应详实、准确、客观地填写被推荐人从开始工作起至今为止,在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作出的贡献,注重从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重要学术组织或期刊任职、研发成果原创性、成果转化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表述。限2000字以内。


八、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摘要

本栏目是“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一栏内容在科学技术创新方面的归纳与提炼,应简明、扼要表述以被推荐人为主完成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技术创新或技术推广情况,注重从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重要学术组织或期刊任职、研发成果原创性、成果转化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表述。限500字以内


九、代表性论文、著作和重要发明专利情况

本栏目填写被推荐人发表8篇(册)以内代表性论文、专著和5项以内重要发明专利,注重从质量、贡献、影响等方面选取标志性成果填写,请提供至少1篇发表在中文期刊上的论文。论文须注明论文名称、作者(排序)、发表刊物名称、发表日期、期刊物影响因子、他引次数等信息;专著须注明专著名称、作者(排序)、出版单位名称、出版年份等信息;专利须注明专利名称,申报人(排序)、申请年份、申请号、批准年份、专利号、专利实施情况(简要)。


十、科技成果应用情况或技术推广情况(技术实践类、普及推广类填写,请附有关证明材料)


本人对以上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审查,对其客观性和真实性负责。

候选人签名: 年 月 日


十一、推荐意见(单位推荐用)

由候选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等方面出具意见,并对候选人《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进行审核,限300字以内。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的评价,限300字以内。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十二、评审和审批意见(以下由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机构填写)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件2

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汇总表

推荐渠道(盖章):

序号

姓名

民族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专业专长

学位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