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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时间:2023-11-24 10:08:3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180
各科研人员:
按照《关于做好 2022 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赣教研办函〔2022〕9 号)要求和有关工作安排,从 2023 年起,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变更工作从原来的常年受理,调整为每年 6月和 12月分两次集中受理。为做好项目结题和变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和变更项目范围
1.结题项目范围:已获批备案 2 年及以上的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2.变更项目范围:在研期间的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二、项目结题和变更程序
1.项目结题:项目依托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按照本单位项目和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先由单位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每个结题项目需要 3 名外单位副高以上相关专业专家审核通过,而后报送省教育厅进行结题备案。
2.项目变更:每个要变更的项目需填写《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经项目依托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报省教育厅进行变更备案。
三、单位报送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附件 1)PDF 盖章版;
2.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登记汇总表(附件 2)(PDF 盖章版和 Excel 可编辑版);
3.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 3)PDF 盖章版;
4.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变更登记汇总表(附件 4)(PDF 盖章版和 Excel 可编辑版)。
自 2023 年起,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变更采取无纸化方式进行,各高校每年 6 月份、12 月份汇总本校需结题、变更的项目报省教育厅审批(不受理个人或非依托单位报送的材料),省教育厅下文公布结题、变更结果,同时不再接收和返还纸质材料。
四、材料受理
受理时间:6 月 1 日-23 日、12 月 1 日-23日。
受理邮箱:498672590@qq.cn
联系人:沈慧芳 联系电话:82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