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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时间:2016-09-01 00:00:00 来源: 作者:科研处 点击数: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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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府办字〔2016〕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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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景德镇市第七次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备注:申报受理时间9月6日,同时将电子版发到科研处汪芳莉邮箱wfl771203@163.com,左侧装订申报书到科研处,否则不予受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景德镇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开展全市第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景府字〔2002〕79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景德镇市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江西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鼓励和调动我市广大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科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以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为复兴千年古镇、重塑世界瓷都、保护生态家园,建设旅游名城,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城市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参评时限
凡我市作者在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符合评奖活动办法规定要求的,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三、申报方法
由本人按照评奖范围和标准规定,自行选定所申报的项目。可到市社联主页:http://jdzskl.jdzol.net下载评奖相关电子表格。县(市、区)作者向县(市、区)社联申报,市直单位作者可向市属各学会申报,也可直接向市社联申报。凡申报评奖者须填写统一印制的《景德镇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同时报送成果原件和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七份(其中一份原件保留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另外六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材料需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用A4纸打印,需包含封面、目录及成果。
四、申报时间
自发文日起至2016年9月15日止。
五、联系方式
市评奖办公室设在市社联(地址:昌江大道29号;电话:8283598;电子邮箱:jdzskl@163.com),各受理单位须按要求将有关申报材料在9月15前报送市社联。请各部门、各单位按《景德镇市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办法》各项规定组织申报。
2016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办公室,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