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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时间:2025-06-03 09:31: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355
各有关科研人员:
2025年上半年人文社科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请欲申请结题的科研人员,于6月20日前将结题相关材料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特此通知。
一、江西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项目变更、中期检查、结项,由教师本人通过系统提交材料,系统网址:http://gxszrw.jxedu.gov.cn:8500/
1.关于项目变更。凡涉及项目变更的教师,均须填写纸质《项目变更审批表》,经科研处审核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同时,通过系统点击申请变更事项,上传《项目变更审批表》PDF版,经审批后方可完成变更程序,不再收取纸质版的《项目变更审批表》。申请项目管理单位变更的,还须经双方学校科研管理单位盖章。
2.关于项目中期检查。请2023年度立项的省高校人文各类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检查内容包括: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成果学术水平如何、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遵守学术道德,项目经费是否用于科研工作、经费开支是否合理,项目研究过程中是否出现其他新问题、有无其它不符合本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
3.关于项目结项。2019年立项的,结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届时,仍未结项项目将直接作撤项处理并收回课题经费;2020年立项的,结项截止时间同样为2025年12月31日,个别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请在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http://gxszrw.jxedu.gov.cn:8500/)中申请延期,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社政处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凡办理项目结项的教师,须按照《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结项有关要求,以线上申请结项为准,否则不予结项。申请人可登录系统在项目管理-项目结项办理中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申请结项。项目负责人需将电子版《结项项目汇总表》发送至邮箱yylnanjing@163.com,电子汇总表将作为结项证书的最终依据。此次结项申请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其中,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结题需要纸质材料)。
结项要求:
(1)无论项目成果是那种形式,请务必标注(资助的项目和课题编号),没有标注的一律不做为成果。
(2)“规划项目发表与项目研究主题直接相关的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须在中文核心以上刊物发表不少于1篇(或项目负责人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名义在普通刊物发表与研究主题直接相关的论文3篇)”,意思是1篇省刊+1篇中文核心(3篇省刊),没有核心的话就是需要4篇省刊。
二、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
年度项目(不分立项年份)都须先网上提交结项材料,待省社科规划办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直接提交纸质材料不予受理。目前结项系统里只有年度项目,其他专项没有,专项还是按照原来的规定提交纸质材料。项目结项系统提交流程请参考附件。若人员、研究日期或研究成果有变动,需先提前半年提交变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新合同结题,否则一律按原合同结题。(2020年之前立项的使用2024年修订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20年之后立项的使用2024年修订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三、景德镇市社科规划项目(此次结项不包含我校与市社联联合设立的思政专项(景社字(2023)22号),思政专项预计在2025年12月份集中结项,仍未结项项目将直接作撤项处理并收回课题经费)
2024年预立项的全部市社科规划项目,本次集中结项,未结项项目将直接作撤项处理,结项要求见预立项通知书,成果务必标注(资助的项目和课题编号);2024年之前立项的课题,每年6月和12月统一办理项目结题;结项材料需统一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结题材料内容如下:
1、项目立项或预立项通知书;
2、景德镇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题审批书;
3、项目发表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以专著结项请附原著)
四、以上项目结题所有电子文档请以”个人姓名+项目类别”命名并发送至邮箱:yylnanji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