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链接
重要通知
时间:2016-03-17 00:00:00 来源: 作者:科研处 点击数:211
说明: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4月10日前报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立斌 联系电话:8386158
各县(市、区、园区)科协,市属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单位:
自我市2012年开展创建科普教育基地以来,全市已有20家单位被命名为景德镇市科普教育基地,其中有8家基地获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称号,有3家基地获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称号。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普阵地建设与展教体系,提升发挥社会科普资源服务社会科普工作的功能和作用,切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实施,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6年景德镇市科普教育基地的创建工作,拟新命名一批市级科普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可传播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使群众得到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启迪的我市行政区域内场所,均属科普教育基地的范畴。具体申报对象为:
1.科技、历史文化等教育活动场馆,如科技馆、博物馆、气象台、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
2.自然、历史文化景区,如动(植)物园、湿地公园、生态公园、地质公园等;
3.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高科技企业的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或研发中心;
4.农业科学研究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种植(养殖)科技示范场;
5.其它具备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展示和示范功能的部门和机构等。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独立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的单位。
2.所从事的业务具有明确的科普内容,能发挥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宣传和示范的作用。
3.重视科普工作,愿意承担科普工作义务。有一套完善的对外接待和科普工作管理制度。有分管领导和具体管理部室。有长远的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科普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并落实到位,保证科普活动正常开展。科普经费逐年增加。
5.具备一定的科普设施和条件。建有科普展示厅和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如科普馆(展厅)、科普画廊(栏)、科普演示设备设施等。并经常更新、充实科普设施和科普教育内容。
6.有相对稳定的负责科普讲解、接待和活动辅导的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
7.有醒目的科普宣传标语、认知牌和基地开放制度。有宣传、展示基地整体情况和科普内容的展板等宣传资料媒介。
8.能根据社会和公众的需要,经常策划和组织开展有新意、有特色、有实效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经常采用科普专题讲座、培训、竞赛、表演、游戏、评奖、咨询等方式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以上有一定影响与效果的科普活动。
9.能积极配合和参与景德镇市及各县(市、区、园区)科协的重大科普活动,并在活动期间对公众尤其是学生参观团队实行免费开放或优惠开放。
10.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能切实承担起对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的科普教育义务,每年完成一定的接待任务。其中科技(博物馆)类基地(科技馆、博物馆、动植物园、自然景区等),每年开放日不少于250天;科研院所、高等校院、高科技企业类基地要根据公众需求和自身工作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众开放,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0天。
11.有年度科普工作总结。全年组织的各类科普活动有文字、照片和录像等档案资料及接待公众人数等统计数据。
12.广泛与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学校、机关、企事业等单位联系,联合开展社会化科普活动。广泛利用社会力量,积极发动科普志愿者参与基地的科普工作。
13.主动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强基地科普活动和科普工作的宣传。积极开展科普工作经验交流与理论研讨,探索科普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提高科普工作水平。
14.实行收费参观的单位,对中小学生团体参观实现免费开放或半价优惠,对其它社会团体的参观活动,给予一定的优惠。
15.接受命名单位的科普工作业务指导和完成交办的科普工作任务。接受命名单位组织的对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工作的考察、检查。
三、申报程序
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单位的申报工作,采取直接申报和以各县(市、区、园区)科协为单位统一申报的办法。
市属有关学会及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申报推荐的科普教育基地直接报景德镇市科协。其他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先报至所在县(市、区、园区)科协,并由所在县(市、区、园区)科协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后报景德镇市科协。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申报单位需填写《景德镇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推荐申报材料于4月20日前报市科协普及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滔
联系电话:(0798)8229198、18579025657
Email:pjb8826@163.com
附件:《景德镇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