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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 2015年省级教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1-04 00:00:00   来源:  作者:科研处  点击数:146

各系、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最新文件精神,按照省教改课题管理办法规定,2015年省级教改课题结题工作安排如下:

课题调整仍是11月15日-11月30日,结题安排在12月份。

请申请参加今年结题的老师须认真制作结题材料,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科研处(行政楼405办公室)。具体要求如下:

1、结题的基本条件

结题时间符合原《申报书》或经审批的“调整单”的约定;完成实质性的研究任务并达到预期成效;提交的课题研究成果无争议,无关的材料、没有正式发表的“文章”不要作为成果使用。

2. 凡需办理省级教改课题结题的,请登录江西省高校教改课题管理平台(网址:http://219.229.250.71/jxedu/default.htm),并按要求填写结题信息。

3. 凡需办理省级教改课题调整的,请先提交书面申请(一式三份)经学校审批通过后,再登录江西省高校教改课题管理平台(网址:http://219.229.250.71/jxedu/default.htm),并按要求填写调整信息。

4.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要求,今年按照以下顺序提供结题材料:封面、目录、课题申报书(其中1份为盖有省教育厅课题主管部门“同意立项”公章的原件)、课题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附件(含必备的《研究报告》,制作范例见附件)和结题鉴定表(单独装订)。课题组还应起草《结题鉴定自评意见》。

5.正式结题材料一式二份(A4纸,双面印制),《结题鉴定表》一式三份(A4纸双面印制)。

6.根据省教育厅的最新通知要求,2015年省级教改课题结题拟采用现场结题鉴定会的方式进行;课题组成员需全部到场,并参与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程序规范》执行,也可以电话咨询,电话:8384958 联系人:汪老师 金老师

 

 

 

附件: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等

 

 

 

科研处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