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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2016年校级课题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5-12-03 00:00:00   来源:  作者:科研处  点击数:144

 

各项目主持人须是我院教职工,每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往年已批准校级科研课题立项但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不得再次申报。课题主持人需认真填写《景德镇学院校级课题申报书》,并上交打印稿(A4纸一式两份,左侧装订)。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上交科研处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进行立项评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1230日,过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