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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时间:2016-01-04 00:00:00 来源: 作者:科研处 点击数:176
说明:申报材料请按以下受理时间报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立斌 联系电话:8386158
各教学单位: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转发给你们。希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重点动员,积极组织好申报工作,保证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请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研处郑立斌老师申请开户(联系电话:13979880503 短号3920)。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 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其它事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资金管理办法、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均可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址:http://www.nsfc.gov.cn ,ISIS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isis.nsfc.gov.cn)。
附件: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