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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江西省科技创新研发平台组建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4-04-16 00:00:00   来源:  作者:科研处  点击数:181

赣科发财字〔2014〕50号

    说明: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5月18日前报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到科研处汪芳莉邮箱:wfl771203@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汪芳莉  郑立斌 联系电话:8384958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步伐,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协同创新的决定》和江西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加快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我厅将重点依托企业组建一批省级科技创新研发平台,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科技型企业(不包括外商独资或中方拥有股权未超过50%的单位)。
    2.省内非硕士点本科高等院校(包括公办和民办)。
    二、支持方式
    1.将对我省科技型企业和非硕士点本科高校采取以下支持方式:符合省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本条件的,按程序进行组建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省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本条件有一定差距的,按程序进行组建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基地,待符合基本条件后审批省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依托科技型企业主要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基地,少量组建省级重点实验室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各申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按照《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审查组建项目申报书,确保申报质量,并对报送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项目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加以承诺。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进行组建项目汇总后推荐上报。
    2.申报材料:(1)《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组建项目申报书》或《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申报书》及其相关附件材料(包括:依托单位资质、经营状况及相关奖励证明;已组建市、厅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包括同类其他实验室或工程中心)批复文件;依托单位近5年来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奖励、专利申请和授权、发表论文、出版论著,取得相关行业许可证、主持或参与制订的国家或地方标准等相关文件或证明等);拟建平台的试验场所、设施设备及依托单位概况,需提供扫描图片及图片说明;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科技合作情况等。(2)依托单位申请报告和主管部门推荐文件。
    四、申报程序
    由依托单位通过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填写《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组建项目申报书》或《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经上级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设区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行文,连同打印《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分别报送江西省项目服务中心。
    五、申报方式
    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由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统一受理。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必须使用《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可登录江西省科技厅网址http://www.jxstc.gov.cn查阅),按软件操作要求和有关说明认真填入项目内容,完成网上申报;
    2.书面报送。完成网上申报后,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的要求,将组建项目汇总表(盖章)、纸质《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一式3份),统一报送。
    六、申报时间
    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推荐及送交纸质材料时间安排如下:
    1.网上申报受理时间:5月19~23日;
    2.报送纸质时间:5月26~30日。
   受理地点: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7号(省民政厅大楼西单元9楼),联系人:谢一虹、艾金根、熊军
    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
    电  话:0791-88175549  86200587
    电子信箱:jxkjgl@163.com
    省科技厅条件财务处 邹旭 卢荣
    电  话:0791-86259656 86253872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4 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