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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时间:2014-01-10 00:00:00 来源: 作者:刘雪芳 点击数:126
各高等院校、设区市文化局、厅直各单位:
自2010年,省文化厅开展首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以来,省艺术规划项目得到了来自省内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全省文化系统的踊跃申报和积极参与,得到了省文化厅党组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包括省人保厅在内的省直单位的大力支持,省艺术规划项目得到了蓬勃发展。
近年来,省艺术规划项目从无到有,从有到大,申报单位逐年增加,申报数量大幅提升,申报质量明显提高,涌现出了许多优秀的成果,我省艺术科学研究工作已经走到了全国兄弟省份文化系统的前列,江西文化影响日益扩大,在全国艺术科研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多次得到文化部的肯定与表扬。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和鼓励我省文化艺术科研人员钻研业务、不断创新,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为推进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更多决策依据和
创新发展思路,掀起文化建设新高潮做出新的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西省艺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暨汇编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文化艺术科研工作是文化艺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理论导向和业务指导作用。江西省艺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暨汇编工作是以抓好艺术科研成果转化,全面提升我省艺术科研水平,促进我省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为目的。
二、评奖原则 进一步调动我省广大艺术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提高艺术科学研究水平,发现并推出一批艺术科研成果精品。
三、成果参评条件
(一)参评范围要求: 2010年首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艺术科学规划课题以来,获得立项的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既包括已经结项的成果,也包括在研的成果。
(二)申请评奖的成果形式:包括公开出版或发表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工具书、资料汇编、译著等;未经公开出版或发表,但确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并作为有关部门决策依据的研究成果,也可以申请评奖。
(三)其他注意事项:参评成果的作者为2 人以上的,应附有其他作者同意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评奖范围、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著作权存在争议的均不得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本次评奖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优秀成果奖申请书》; (二)为保证申报科研成果的质量及真实性,报送的材料要由所在单位进行严格审核。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将审核同意的《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优秀成果奖申请书》及参评研究成果一式三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于2014年元月20日前,报送到省文化厅人事教育处,并附申请书和成果的电子版材料。
五、评选及汇编 对申报的研究成果,我厅将组织省内各学科专家进行评选,对获奖成果予以表彰。同时,对获奖的优秀成果将汇编收录,提供给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联系人:李浩 联系电话:0791-86269119
联系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89号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优秀成果奖申请书
说明: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元月12日四点之前报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到科研处汪芳莉邮箱: wfl771203@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汪芳莉 金晓虹 联系电话:8384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