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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时间:2012-11-05 00:00:00 来源: 作者:科研处 点击数:210
赣发[2012]12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推动全省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促进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建设,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大力推进科技协同创新作如下决定。
一、坚持以协同创新为战略举措,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
(一)充分认识推进协同创新的重要意义。协同创新是科技创新的有效组织模式,通过推动创新主体间突破壁垒实现深度合作,有效集成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显著提升创新驱动能力和效率。当今世界,协同创新越来越成为科技创新活动最为鲜明的特征,成为发达国家和地区保持科技创新优势地位的主要方式,尤其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许多国家纷纷调整科技部署和创新模式,大范围、大跨度整合创新资源,在科技前沿和重点领域展开布局,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协同创新是欠发达地区快速提升创新驱动能力的现实途径。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类创新主体异常活跃,各种创新要素加速流动。江西作为欠发达省份,创新力量相对薄弱,只有大力推进协同创新,借梯登高、巧借外力,充分释放和有效集成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资源和要素,才能加快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效能,缩小发展差距,加快创新驱动发展,赢得未来发展的主动权。协同创新是深入推进我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的内在要求。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作为我省科技创新的龙头工程,本身就是协同创新的产物。要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向纵深发展,取得更大的成效,必须在协同创新上有新的更大突破。大力推进协同创新,是顺应世界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潮流,大幅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的迫切需要,是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举措,是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必由之路,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未来,全省上下要充分认识大力推进协同创新的重要性和战略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抓好推进协同创新各项工作。
(二)牢牢把握推进协同创新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力推进协同创新计划,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集中力量,集成资源,着力加强协同创新平台、团队、项目和基地建设,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形成多元开放、集成高效的协同创新体系,显著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水平,为加快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三)切实遵循推进协同创新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发展需求为导向。把科技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置于首位,积极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围绕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生态环保、民生和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科技协同创新,实现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二是坚持以企业为创新主体。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三是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深化企业改革、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切实增强各类创新主体的动力和活力,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合理流动、高效利用。四是坚持以开放合作为路径。适应国内外学科交叉和技术融合日益加快、创新资源要素流动不断加速趋势,着力建立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的开放合作体系,大力吸收国内外创新资源为我所用,走出一条开放合作的创新之路。五是坚持以利益共享为纽带。遵循市场规律,坚持以合作需求和共同利益为基础,通过市场机制和利益驱动,有效整合产学研各方资源,充分激发和调动产学研合作创新的积极性。六是坚持以集成资源为保障。着眼于事关全省发展的重点领域,着眼于突破共性和核心关键技术,集聚各种创新要素,集成优势资源,提升资源要素配置和利用效率。
(四)努力实现协同创新的目标任务。力争到“十二五”末,基本建立健全各类协同创新平台、团队、基地、机制,完成一批重大协同创新项目,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明显加强,各类创新主体间的合作更加紧密,初步形成以企业为龙头、覆盖产学研用各领域的协同创新格局,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1.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25%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科技进步综合水平在全国位次前移。
到2020年,协同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2.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4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新跨越,若干重点领域科技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成为创新型省份。
二、加强重点领域协同创新,推动发展方式加快向创新驱动转变
(五)全力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围绕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部署创新链,着力在光伏、风能核能及节能、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航空制造、半导体照明、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生物和新医药、绿色食品、文化及创意等产业领域突破和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催生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高端产品,大幅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和主营业务收入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和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重点,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大力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钢铁、石化、纺织、食品、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提高传统产业创新发展能力。加大现代服务业技术攻关、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力度,显著提高现代服务业比重和水平。
(六)大力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深入实施《江西省现代农业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2-2020年)》,围绕发展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和构建现代农业市场体系、绿色食品名牌体系、农产品加工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业物质装备体系、农业风险防范体系等,重点支持生物技术、良种培育、丰产栽培、疫病防控、农产品与食品加工、气候变化应对等领域科技创新。有效整合农业科技资源,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形成一批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科技成果,在一些领域抢占未来农业科技竞争制高点。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加速先进实用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断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七)切实加强生态环保科技创新。按照生态立省和建设绿色江西的要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在污水深度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大气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环保新材料开发、脆弱地区生态修复、矿山绿色开采及修复、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等方面,实施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建设一批应用示范工程,切实提高环境质量。大力开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环境保护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组织鄱阳湖科学考察,建立鄱阳湖综合资料数据库,力争取得多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综合研究成果。加快制定符合产业发展要求、促进生态质量提升的地方环境评估标准体系,加强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开展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重点开发一批核心技术和重大装备,推广应用一批共性技术,保证节能减排工作顺利推进。
(八)全面加强民生和社会管理科技创新。完善科技支撑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大力实施科技惠民计划,在人口健康、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城镇化与城市建设、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领域,加快科技成果的综合集成、示范应用和推广普及,推动科技成果惠及民生。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科技行动,推进创新医疗器械示范应用、农村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网络教育平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加快文化科技创新,切实贯彻《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加强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网络文化、创意设计等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加强社会管理领域的科技创新,研制维护社会稳定、社区服务和管理的技术和装备,完善互联网安全关键技术保障机制,建立网络化、广覆盖的公共安全服务平台和应急体系,提高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
三、实施协同创新计划,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九)积极探索协同创新模式。实施协同创新计划,平台是基础,团队是关键,项目是抓手,基地是载体,机制是保障,目标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要适应不同需求,立足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其他事业单位等各类创新主体自身优势和特色,积极探索形式多样、多主体合作、多学科融合、多团队协同、多技术集成的协同创新模式。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打破各类创新主体间的体制壁垒,突破科技资源分散重复、效率不高等瓶颈,形成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协同创新组织运行机制。通过建平台、强团队、抓项目、设基地、活机制,构建多元开放、集成高效的协同创新体系,促进各类创新主体深度结合、创新要素有机融合、优质资源充分共享,提升整体创新效能。
(十)构建企业协同创新平台。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按照有技术人员、固定场所、研发经费、科研设备、现代管理制度、具体研发方向的要求,在省属国有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国家级和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优先在具备条件的行业骨干企业布局。紧密结合赣南原中央苏区振兴,以稀土、钨、脐橙等优势资源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吸引更多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的中央企业来赣投资创业、转移先进技术,加强与中央企业合作开发、转化关键技术。积极吸纳企业参与重大科技计划的决策,产业目标明确的重大科技项目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推动创新要素向创新型企业集聚,以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创新型骨干企业为龙头,积极引导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研发机构、其他企业研发机构与创新型骨干企业研发机构紧密对接,组建一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企业协同创新平台,统筹产业链关键技术开发、工程化、标准制定、市场应用等环节,推动创新要素整合和技术集成,努力实现重大突破,大幅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十一)构建公共协同创新平台。加快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研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以学科优势特色明显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牵头,联合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通过有效整合人才、技术、项目等创新要素,构建一批公共协同创新平台,持续产出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和创新人才。围绕低碳经济发展的核心共性问题,加强与中国科学院合作,依托省科学院,支持建立中国科学院江西分院,着力构建低碳技术协同创新平台,以满足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需求为目标,依托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等高等学校及科研院所,着力构建生态环保技术协同创新平台;以省农科院为主体,引进中国农科院等优势创新资源,联合省内其他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着力构建现代农业技术协同创新平台;以省林科院为主体,加强与中国林科院等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合作,着力构建林业技术协同创新平台。实施江西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
(十二)构建军民协同创新平台。依托省内优势企业,联合中央军工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进一步完善军民科技融合机制,组建一批军民协同创新平台,大力开展航空、核能、船舶、电子信息等军民两用技术的协同攻关。加大政策、资金等方面的引导性、开发性、基础性支持力度,推动国防科研资源向民用企业开放,促进军用高技术向民用产业转移,加速民用航空产业发展壮大。
(十三)造就协同创新团队。以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家“千人计划”、“外专千人计划”等高层次领军人才为领衔,以协同创新平台为依托,以技术协同攻关为重点,以利益共享为纽带,大力加强协同创新团队建设,努力造就一批具有江西优势特色、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协同创新团队。试行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协同创新团队制度。
(十四)抓好协同创新重大项目。坚持以项目为抓手,整合科技资源、聚集创新人才、带动协同创新。围绕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发展领域及其产业链延伸发展方向,有针对性地设计一批具有创新点、增长点、制高点的协同创新项目,集中优势力量协同攻关,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关键技术。
(十五)打造协同创新成果转化基地。加大实施产业化示范工程力度,依托各类科技园区、科技城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突破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制度性障碍,整合创新资源,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创业环境好、特色突出、集聚发展的协同创新成果转化基地,使之成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示范区。支持基地大力发展研发服务、信息服务、创业服务、技术交易、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高技术服务业,建设一批技术转移机构,促进技术转移和扩散。
(十六)建立省部协同创新机制。全面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中央企业合作,建立会商合作、协同创新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政策和其他资源向江西倾斜。加强与国家科技部、教育部合作,加快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提高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水平;加强与国家发改委合作,加快国家级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发展,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强与国家工信部合作,加大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和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强与国务院国资委合作,大力引进中央企业创新资源,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加强与国家国防科工局以及中航工业集团等中央军工企业合作,办好国家级军民结合产业基地,促进航空制造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合作,促进国家级科研院所重大创新成果在我省转化和产业化;加强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合作,扩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规模,培养造就一大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十七)建立有利于协同创新的开放合作机制。以大力引进国内外优势科技资源为主要目标,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建立健全国际、省际、省校科技交流与合作机制,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扩大科技开放合作。充分发挥世界低碳与生态经济大会、景德镇陶瓷博览会等平台作用,面向国内外广泛开展引资引技引智活动。鼓励国内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支持我省企业和科研机构到海外建立研发机构。鼓励全省科技园区与国内外知名科技园区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开放共赢、持续发展。
(十八)建立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大力推进科技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完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科技资源管理模式,受财政资助的各类协同创新平台和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科技项目和科研基础设施等,均要建立统一的管理数据库和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并依法向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建立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激励考核机制,完善协同创新成果转化利益分配与资源共享补助政策,把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纳入各类协同创新平台、团队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绩效考核评估范围。
四、强化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营造协同创新的良好环境
(十九)把协同创新摆在优先发展位置。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科技发展优先的理念,切实把创新驱动作为重大战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考虑和谋划,统筹推进协同创新计划。加强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的领导,完善省、市、县三级科技创新组织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积极性,齐心协力推进协同创新计划的实施,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协同创新的良好氛围。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创新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协同创新决策和专家咨询机制,提高推进协同创新的工作效能。加强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领导,实行地方政府与科技部门双重管理机制。强化协同创新生产要素的保障,完善协同创新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重大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在用地、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二十)完善和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直接投入、税收优惠等多种财政投入方式,增强政府投入调动全社会科技资源配置的能力,引导企业和全社会的科技投入,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各级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年增幅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到2015年,省级财政科技拨款占省级财政支出比例达到2.5%,市、县(市、区)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比例达到2%。从2013年起,设立协同创新计划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科技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团队和成果转化基地建设;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引导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攻关。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专项资金的实施力度,在2012年统筹安排4亿元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加强对财政科技投入资金管理使用的综合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落实现行国家有关科技创新税收激励和补助政策。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改进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依法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加大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的落实力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落实相关优惠政策。落实技术贸易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股权、期权激励和奖励等力度。完善和落实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的需求引导政策,研究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创业投资引导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应用推广的支持力度。制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体办法,建立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
(二十一)加大协同创新金融支持。建立支持协同创新的科技金融体系。创新金融服务科技的方式和途径,引导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投资、担保等机构广泛开展适应协同创新需求的金融创新。综合运用买方信贷、卖方信贷、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大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民间资本的支持力度,规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运行,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渠道,引导民间资本参与自主创新。推广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协同支持国家有关部门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对协同创新主体的支持力度,争取非上市股份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通过财政风险补偿转移机制,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加大力度为协同创新主体提供担保服务。完善和推进科技保险工作,通过保费补助等方式鼓励协同创新主体积极参保,有效预防和化解协同创新风险。
(二十二)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强化协同创新的知识产权导向,建立知识产权评议和预警机制,促进创新成果向知识产权转变、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转变。将知识产权拥有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专利成果转化的情况,作为协同创新平台、团队、项目、成果转化基地等认定与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大“省专利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完善知识产权转移交易体系。完善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政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职务发明成果所得收益,参与协同创新团队享有60%—95%的比例。实施协同创新专利成果转化奖励制度,大力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鼓励各协同创新主体主导或参与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技术标准,增强在国际标准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二十三)培育壮大创新人才队伍。大力实施“赣鄱英才555工程”,加强与国家“千人计划”、“外专千人计划”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对接,有计划、有重点地引进和培育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杰出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来赣创新创业。对每位遴选引进来赣的“千人计划”、“外专千人计划”等人才,省财政给予1000万元的创新创业事业发展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国内外江西籍高层次人才的作用,为他们回家乡施展才华提供优质服务。统筹推进“院士后备人才培养计划”、“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井冈学者”等人才培养工程,加快院士后备人才、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培育。把人才培养与实施科技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相结合,注重在推进协同创新实践中培养、造就和集聚人才。健全科技人才流动机制,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和企业创新人才双向流动。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制度,鼓励企业聘用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并给予政策支持。完善人才评价机制,落实人才激励政策,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
大力实施协同创新,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关系江西振兴,事关江西未来。全省上下要深入贯彻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大会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建设创新型江西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