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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2-09

​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级科研项目的管理,学校近期将对已到研究期限的校级科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对部分项目进行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2021年之前的校级科研项目进行清理,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并终止该课题经费使用,被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一年内限报其他有限额的项目。

二、2021-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如已完成研究任务,可以申请结题。

材料要求:申请结题验收的课题,请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课题结题鉴定书(见附件);

(2)课题研究成果报告;

(3)课题成果论文复印件;

上述材料请装订成册,一式2份;

三、请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在12月30日前将结题材料汇总后集中报送科研处303,课题负责人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景德镇学院校级课题结题鉴定表》(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9808920@qq.com。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0798-8252019

2024年校级课题结题鉴定书.doc

科研处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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