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级科研项目的管理,学校近期将对已到研究期限的校级科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对部分项目进行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2020年之前的校级科研项目(含2020年度)进行清理,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被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一年内限报其他有限额的项目。
二、2021-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如已完成研究任务,可以申请结题。
材料要求
申请结题验收的课题,请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课题结题鉴定书;
(2)课题研究成果报告;
(3)课题成果论文复印件;
上述材料请装订成册,一式2份;
三、请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在11月30日前将结题材料汇总后集中报送科研处303,课题负责人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景德镇学院校级课题结题鉴定表》(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9808920@qq.com。
附件:
校级课题结题鉴定书.doc
科研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