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0-07
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1)变更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2023年10月9日5点之前,逾期不受理,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一律不接收补寄或调换材料。(2)结项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11日,逾期不受理,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一律不接收补寄或调换材料。
详情请见附件:
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结项、变更及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doc
附件1 2022年上半年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汇总表.xlsx
附件3 2022年上半年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变更汇总表(1).xlsx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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