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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时间:2014-04-30 00:00:00 来源: 作者:科研处 点击数:142
说明:结题请于2014年9月5日前报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到科研处汪芳莉邮箱:wfl771203@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
各高校科研(社科)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根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社政字[2006]15号),我处将对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超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项目清理范围是:2009年及以前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未结题项目:1、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2、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3、省高校思政工作专项项目。
二、清理要求
1、上述各类项目如符合结项条件可在2014年9月15日前按《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试行)》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结项。
2、个别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填写《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社政处审定是否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3、凡被撤销的项目,或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上述项目,由项目责任人所在学校追回已拨经费,用于本校科研课题资助。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
三、组织工作
项目清理工作以学校为单位,由各高校科研(社科)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摸清清理对象底数,按时完成清理工作,填写项目清查登记表。
清理汇总表等项目结项材料请于9月15-17日报送至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指挥塔楼二楼209室。邮寄材料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科研处。联系人及电话:李剑萱收,13870953281。邮编:330027。
电子版发送至:jxgxsk@sina.com。(务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大学结项材料”字样)
本通知所涉及的所有相关文件、表格请在“江西教育网”(http://www.jxedu.gov.cn/)下载。
附件:
1.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清理汇总表
省教育厅社政处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