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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景德镇学院2023年度校级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的申报通知
时间:2023-10-26 15:53:3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789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研究,加强我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提高我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成果在解决学校实际问题中的作用,根据《关于开展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赣社政字〔2023〕1号)《新时代江西高校思政政治工作质量测评实施细则(2022年)》(赣社政字〔2022〕13号)《景德镇学院“三全育人”工作实施方案(修订)》(景院党发〔2023〕3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校级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以下简称“思政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试验区发展为要求,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坚持以围绕学生、关心学生、服务学生的育人理念,认真分析和研究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高校学生工作的特点,把握大学生成长成才和身心发展规律,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育人的新模式和新机制,不断提高学生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1.科研立项面向我校专兼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其他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科科长、团委书记、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以及在学校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团委等部门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等)。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能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思政专项课题,只能参与1个其他思政专项课题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思政专项课题申请;在研校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思政专项课题申请。

  4.项目负责人同年度不得申报其他校级科研项目。在研的校级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5.项目团队可以以学术团队或工作室两种模式组建。

  6.学校鼓励跨学院、部门组建科研团队开展课题研究,要求项目组成员应来自两个以上(含两个)学院(单位),并项目组含1-2名新入职专职辅导员、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项目成员应为3-5人。

  三、资助额度及研究期限

  对于批准立项的项目,学校给与每项资助经费0.2万元,研究时限为2年。

  四、课题选题

  1.申请人可根据研究专长和研究基础,在《景德镇学院2023年度校级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中选题,也可根据指南自拟题目。

  2.课题研究意义显著,要立足自身学生工作实际情况,调查了解相关工作的现状、实效、存在问题及原因,探讨解决对策和建议;

  3.技术路线科学可行,研究方法应用得当,数据资料客观详实;

  五、课题结题验收

  1.组建学术团队的项目(二选一)

  (1)至少提交2篇高水平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含增刊和论文集),其中项目负责人至少提交1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2)经过2-3年校级培育,争取项目获得省级立项;

  2.组建工作室项目(三选一)

  (1)至少提交2篇高水平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含增刊和论文集),其中项目负责人至少提交1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2)经过2-3年校级培育,争取项目获得省级立项;

  (3)工作案例、经验作法在省级及以上报纸或报纸官微上推广。

  六、其他要求

  1.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积极组织申报。

  2.课题负责人需填写《景德镇学院校级课题申请书》(附件2)《景德镇学院校级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景德镇学院校级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A4纸双面打印(《申请书》一式1份、《活页》一式5份),于2023年117日前交至科研处行政楼303,同时将以上电子版发送至7980892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人:汪芳莉

  联系电话:680918(校园短号)

  科研处

  2023年1026

  附件下载:

  附件1:景德镇学院2023年度校级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指南.docx

  附件2:景德镇学院校级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3:景德镇学院校级课题论证活页.docx

  附件4:景德镇学院校级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1:景德镇学院2023年度校级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指南.docx附件2:校级课题立项申请书.docx附件3:活页.docx附件4 景德镇学院2023年度校级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申报汇总.xlsx